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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天下双碳一周资讯第85期(2025/10/27-2025/11/2)
2025/11/04


国内资讯


120251027国家统计局发布202519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等数据

19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53732.0亿元,同比增长3.2%(按可比口径计算)。

19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7021.8亿元,同比下降0.3%;股份制企业实现利润总额39923.5亿元,增长2.8%;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3509.7亿元,增长4.9%;私营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5131.7亿元,增长5.1%

19月份,采矿业实现利润总额6369.2亿元,同比下降29.3%;制造业实现利润总额40671.8亿元,增长9.9%;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实现利润总额6691.0亿元,增长10.3%

19月份,主要行业利润情况如下: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利润同比增长14.4%,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14.0%,农副食品加工业增长12.5%,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12.0%,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增长11.3%,通用设备制造业增长8.4%,专用设备制造业增长6.8%,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长5.1%,汽车制造业增长3.4%,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同比由亏转盈,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同比减亏,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下降4.4%,纺织业下降5.9%,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下降13.3%,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下降51.1%

19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02.08万亿元,同比增长2.4%;发生营业成本87.34万亿元,增长2.6%;营业收入利润率为5.26%,同比提高0.04个百分点。

9月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总计186.27万亿元,同比增长5.0%;负债合计107.96万亿元,增长5.2%;所有者权益合计78.31万亿元,增长4.7%;资产负债率为58.0%,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

9月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27.22万亿元,同比增长5.7%;产成品存货6.71万亿元,增长2.8%

19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成本为85.56元,同比增加0.18元;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费用为8.36元,同比减少0.16元。

9月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资产实现的营业收入为74.7元,同比减少1.9元;人均营业收入为185.6万元,同比增加6.2万元;产成品存货周转天数为20.2天,同比增加0.2天;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为69.2天,同比增加3.3天。

9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同比增长21.6%


220251028日商务部:中国与东盟首次对绿色经济、新能源、清洁能源、可持续金融、绿色技能等作出明确定义

据商务部网站1028日消息,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解读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升级议定书。在绿色经济领域,双方以全球发展倡议目标原则为引领,建立了自贸区项下的全面合作框架。双方首次对绿色经济、新能源、清洁能源、可持续金融、绿色技能等作出明确定义,承诺不将环境标准作为贸易保护主义的变相手段,努力消除环境产品和服务相关贸易壁垒,致力于环境与贸易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双方确立了绿色贸易、绿色投资、循环经济、可持续金融、绿色技术、绿色标准、可持续能源、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发展8大优先合作领域,贯穿研发、融资、生产、消费、回收全链条,将为打造区域经济绿色引擎、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320251029日生态环境部举行10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最新进展情况

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夏应显出席发布会,介绍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最新进展情况。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宣教司司长裴晓菲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第一,发布会通报了全国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等。信息如下:202519月全国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今年前三季度,我国环境空气质量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持续改善。

在环境空气质量方面,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26.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1%PM10平均浓度为4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3%。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7.6%,同比上升1.8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1.1%,同比持平。

从重点区域来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36”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3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6%;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3.5%,同比上升8.5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0.8%,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长三角地区31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29.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3%;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1.6%,同比上升2.4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0.2%,同比下降0.4个百分点。汾渭平原13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30.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5%;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5.3%,同比上升9.4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2.0%,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

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方面,3641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9.0%,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7%,同比持平。其中,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90.5%,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5%,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监测的209个重点湖(库)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湖库个数占比76.6%,同比下降2.0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3.8%,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

同时,还通报了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2025年年会召开、昆明基金各项工作进展迅速及“一带一路”绿色创新大会召开等情况。

第二,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夏应显对如下问题进行了回复,重点答复内容包括:

有关《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贯彻落实的部署安排,一是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覆盖范围。到2027年基本覆盖工业领域的主要排放行业。二是实施配额总量控制和有偿分配。我们将根据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和碳排放双控的要求,逐步由强度控制转向总量控制,稳妥推进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碳排放配额分配方式,有序提高有偿分配的比例。三是逐步收紧配额。加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与产业政策的协同,提升配额的稀缺性,推动碳价更精准、更全面反映我国的减排成本,为重点行业结构优化、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更加明确的价格信号。四是加快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建立科学完备的方法学体系,加快重点领域方法学开发,有效服务社会自主减排和“两山”理念的生态价值转化。五是努力提高全国碳市场活力。探索开发与碳排放权和核证自愿减排量相关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逐步丰富交易主体的类型和数量,加强市场的交易监管。

有关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目前建设进展,一是市场全链条运行畅通,目前市场已经从管理制度、技术方法、基础设施三个维度初步完成了体系框架构建。二是市场支持领域持续扩大。目前市场支持造林碳汇、海上风电、煤矿低浓度瓦斯利用等六类项目开发,公开征求了油田气回收利用、农林废弃物处理、电气设备六氟化硫回收净化、中深层地热、盐沼和海草床碳汇等十余项方法学意见,我们研究制订了淤地坝碳汇方法学,在国际上首次提出其核证自愿减排量的计算方法,为全球气候治理贡献了中国方案。三是项目和减排量实现登记交易。截至昨天,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已经成功登记了31个项目和1504万吨CCER,累计成交量达到了325万吨,成交额2.7亿元,切实为一批降碳效果好但减排成本高的项目提供了宝贵的资金支持。

有关利用碳市场手段推动钢铁、水泥、铝冶炼3个行业绿色低碳转型,一是增强减排驱动,压实企业减排责任。“十五五”期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将逐步由强度控制转向总量控制。到2027年,对碳排放总量相对稳定的行业优先实施配额总量控制。钢铁、水泥、铝冶炼这三个行业纳入后,将通过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有效压实企业的减排责任,为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实现提供有效的保障。二是带动低碳投资,加速绿色低碳技术的创新和推广。有的企业通过低碳技术改造、生产流程的优化实现了配额的扭亏为盈。碳市场的收益还能反哺技术创新和绿色低碳转型。全国碳市场扩围将会驱动更多的企业通过有关技术创新、节能技改、提升管理效益等这些方式,减少碳排放,进而有效带动低碳、零碳、负碳技术的研发和投资,为重点排放单位的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技术和资金保障。三是促进价值发现,提升绿色低碳转型的成本效益。下一将进一步按照两办《意见》的相关工作部署,持续扩大行业的覆盖范围,在碳排放总量相对稳定的行业优先实施配额总量控制,推行配额有偿分配,丰富交易主体,进一步收紧四个行业的配额。

有关对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减排的安排,在甲烷控排方面,在2023年年底印发了《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各项任务的落实都取得了积极进展。一是能源、农业、废物处理这些重点领域的控排行动稳步推进。煤矿瓦斯的利用量持续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阶段性目标也取得了积极进展,稻田甲烷排放科学控制水平也不断提高。二是基础能力建设初见成效。建立了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推动甲烷等温室气体排放因子的本土化研究。修订并发布了《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将禁止排放的煤矿瓦斯的浓度限值由30%收严到8%。三是国际交流宣传工作持续开展。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巴库大会上举办了有关会议,参加了全球甲烷倡议的全球甲烷论坛,展示宣传我国甲烷控排的积极进展。在氧化亚氮控排方面,发布了《工业领域氧化亚氮排放控制行动方案》,提出了务实的控排措施和管控目标,为未来一段时期我国工业领域的氧化亚氮管控工作明确了方向,不仅对开展工业领域的氧化亚氮控排具有指导意义,也将对工业绿色低碳转型产生积极影响。在含氟气体控排方面,开展了含氟气体排放因子的本土化研究,推动有关企业建立完善六氟化硫的回收再利用管理体系。与此同时,我们发布了涉及甲烷利用的煤矿低浓度瓦斯和风排瓦斯利用方法学,同时海上油田伴生气回收利用等6项涉及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的方法学已经完成了征求意见,有望在年底予以发布。后续,将积极推动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资源化利用,持续深入开展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的控排,组织落实好已发布的控排方案,夯实我们的基础能力,积极推动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强各方的交流合作,为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420251029生态环境部发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25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全面介绍了2024年以来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措施和重点工作成效,梳理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新部署新目标,展示了中国减缓、适应气候变化、全国碳市场建设、产品碳足迹管理、政策体系和支撑保障以及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等方面的进展,并阐述了中方关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十次缔约方大会的基本立场和主张。

《年度报告》在“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新部署新目标”中明确:制定 2035 年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到 2035 年,中国全经济范围温室气体净排放量比峰值下降 7%10%,力争做得更好。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 30%以上,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 2020 年的 6 倍以上、力争达到 36 亿千瓦,森林蓄积量达到 240 亿立方米以上,新能源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主要高排放行业,气候适应型社会基本建成。

《年度报告》在“积极减缓气候变化”方面阐述了取得的诸多成就:

第一能源结构——2024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升至19.8%,风光装机达16.7亿千瓦、首次超过火电;煤电平均供电煤耗降至303克标准煤/千瓦时,96%以上机组实现超低排放。

第二产业转型——“新三样”产量两位数增长,新能源汽车连续10年全球第一,绿色船舶订单占全球70%;累计完成5.5亿吨粗钢产能超低排放改造,2024年形成节能量2800万吨标准煤。

第三,交通脱碳——新能源重卡销量同比增140%,充电桩总量1282万台、覆盖率98%;铁路电气化率76.2%,民航吨公里油耗较2005年下降20.5%

第四,城乡建设——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比97.9%,近零能耗建筑新开工942万平方米;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较2020年下降4.05%

第五,非二气体——煤矿瓦斯利用量60亿立方米,HFCs生产配额一次性压减4.04亿吨CO₂当量;工业氧化亚氮排放持续下降。

第六,碳汇巩固——2024年完成营造林464万公顷、种草改良322万公顷,湿地修复1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突破200亿立方米。

第七,减污降碳协同——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同比下降2.8%—5.0%,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3.4%PM₂.₅平均浓度再降2.7%

在“适应气候变化”领域,30个省(区、市)已印发地方行动方案,392个城市开展气候适应型试点;建成9万余个自动气象站、12个大气温室气体监测站,24小时暴雨预报准确率创新高;2024年治理水土流失7.5万平方公里,海洋生态修复400公里岸线、3.1万公顷滨海湿地。

全国碳市场完成首次扩围:钢铁、水泥、铝冶炼三大行业纳入,覆盖排放总量由50亿吨升至80亿吨(占全国60%以上),配额累计成交7.28亿吨、498亿元,清缴完成率创历史最优;CCER市场正式启动,首批6项方法学发布,累计成交318万吨。

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开局即加速”——发布国标《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和指南》,在研标准67项,17类试点产品启动碳标识认证;2023年电力碳足迹因子首次发布,地方碳足迹方案覆盖10余个省份。

政策与保障层面,能源法正式出台,生态环境法典专章设置“绿色低碳发展”;绿色贷款超36.6万亿元,碳减排支持工具带动年减排2亿吨;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上线,首批297个因子填补国内空白。

全球治理方面,中国为其他国家减排超10亿吨,累计动员南南合作资金1770亿元人民币,与42国签署54份气候变化合作文件;在COP30立场文件中呼吁发达国家2035年每年出资不少于3000亿美元、提前至2050年前实现净零,反对单边主义,推动绿色技术全球共享。

报告结论:中国已构建全球最大、发展最快的可再生能源体系和最完整的新能源产业链,碳市场、碳足迹、适应型社会等制度框架全面成型,为实现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和全球《巴黎协定》目标提供了坚实支撑。


520251029日关于发布新一代人工智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申报资格要求,以及具体申报方式等内容,同时以附件形式编制了《新一代人工智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

其中,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从指南发布日到项目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30天。

新一代人工智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项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办”)在受理项目申报后,组织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项目立项后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过程管理开展关键节点考核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

其中,申报资格包括:一是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单位,或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单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二是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51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负责人应不超过40周岁(198511日后出生),原则上团队其他参与人员年龄要求相同。三是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四是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在满足限项条件下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五是涉及与“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2个重点专项项目查重时,对于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与重大专项项目(课题)互不限项,但重大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申报此类不限项项目。六是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部分项目实施联合查重。对于重大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需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实施联合限项,科研人员同期申报和在研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七是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51231日及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等。

其中,具体申报方式,一是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专项办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和组织论证的依据。二是申报书须经相关单位推荐。各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


620251029日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创新积分制”工作指引(2.0版)(全国试行版)》的通知

《工作指引(2.0版)》是对《“创新积分制”工作指引(全国试行版)1.0》的全面升级。

《工作指引(2.0版)》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定位、实施原则、指标及权重、结果应用建议及相关附件(创新积分制2.0指标体系等)。

指标及权重。其中,“创新积分制 2.0”指标体系由 9 个定量指标和 3 个加分项指标构成。指标体系共设置一级指标 4 项、二级指标 12项。一级指标为创新投入、创新产出、创新发展、创新影响,其中创新投入、创新产出、创新发展的基础评价指标 100 分,创新影响加分项 30 分。二级指标分别为研发费用金额;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人员占比;发明专利授权量;每百人研发人员的知识产权数量;企业技术合同成交额;主营业务收入;营业收入增长率;净资产利润率;承担地市级、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数量、科技奖励数量、参与制定国家或行业标准数量;获得天使投资、风险投资、贷款等融资金额;企业或主导产品行业排名情况、企业取得科技相关资质情况。指标权重设置兼顾企业所处不同成长阶段和行业领域。

其中,按照指标得分对科技型企业进行排序分级。A 级:85 分(含)以上;B 级:70 分(含)~85 分;C 级:60 分(含)~70 分;D 级:60 分以下。

其中,行业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 8 大领域。

结果应用建议。一是深化金融精准对接,持续拓展“积分贷”“积分投”“积分保”“积分融”等金融服务场景,鼓励银行类金融机构将积分结果作为独立授信参考,推动创业投资机构优先投资高积分企业。二是支持地方政府将创新积分与贷款风险补偿、贴息、专项担保计划等政策深度融合;可以推荐高积分企业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人才计划及平台基地建设,并为其开放新技术应用场景与产业链合作机会等。


720251029日国家能源局公布1-9月全国电力市场交易电量数据

据国家能源局微信公众号消息,20259月,全国完成电力市场交易电量573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8%。从交易范围看,省内交易电量430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2%;跨省跨区交易电量142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5%。从交易品种看,中长期交易电量5331亿千瓦时;现货交易电量401亿千瓦时。绿电交易电量29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2.9%

202519月,全国累计完成电力市场交易电量4923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2%,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63.4%,同比提高1.4个百分点。从交易范围看,省内交易电量3728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7%;跨省跨区交易电量1195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1%。从交易品种看,中长期交易电量47234亿千瓦时;现货交易电量2005亿千瓦时。绿电交易电量234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6%


820251030商务部发布《关于拓展绿色贸易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包括四方面16条意见,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方面为提升外贸企业绿色低碳发展能力。一是发布绿色贸易最佳实践案例,推广经验做法,促进外贸企业互学互鉴。二是支持外贸企业推行绿色设计、开展绿色产品认证。鼓励外贸企业积极使用可再生能源,通过设备更新、工艺流程改造、再生资源原料替代等方式,降低外贸产品碳排放量。三是支持航运企业构建绿色低碳体系,推动船舶设计、建造、运营等全过程绿色化。推动使用可再生合成燃料等清洁能源的运输车辆、船舶投入外贸货物运输。支持在综合保税区开展国产生物柴油和船用燃料油混兑调和业务。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液化天然气、生物柴油、绿醇、绿氨等加注业务。四是建设绿色贸易公共服务平台。鼓励第三方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向外贸企业提供国际绿色贸易规则认可的产品碳足迹、组织碳足迹等服务。

第二方面为拓展绿色低碳相关产品和技术进出口。一是发展绿氢等可持续燃料贸易。探索发展再制造产品进出口。动态调整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支持按目录开展“两头在外”保税维修业务。二是把握绿色贸易国际市场需求。三是提升展会绿色化水平。四是修订《鼓励进口服务目录》,引导企业扩大节能环保、绿色低碳服务进口。五是发挥对外经贸合作带动作用。

第三方面为营造绿色贸易发展良好国际环境。一是通过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亚太经合组织、联合国贸发会议等,参与全球涉碳经贸规则磋商讨论,提出中国倡议。积极参与高标准经贸协定绿色议题谈判。二是加快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绿色低碳产品、技术和服务标准体系。支持国内机构参与绿色低碳相关国际标准制修订。加快建立航运绿色燃料认证体系,推动国际互认。制定发布一批重点外贸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

第四方面为建立健全绿色贸易支撑保障体系。一是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基于外贸产品碳足迹核算、碳标识认证结果等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二是加快建设国家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发布并持续更新电力碳足迹因子数据,推进其他基础能源和原材料碳足迹因子研究,为外贸企业核算产品碳足迹提供基础。鼓励有条件的行业、企业建设行业碳足迹因子数据库。三是健全完善碳定价机制,引导外贸企业用好碳定价机制拓展国际市场。鼓励资源条件好的地区通过新能源直连增加企业绿电供给,积极探索新能源就地就近供应出口园区。加强碳成本、碳足迹、绿证绿电等议题沟通,引导贸易伙伴认可我国碳定价机制和绿证绿电。四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支持行业组织、高校、智库加强绿色贸易课题研究,培养绿色贸易相关人才。组建绿色贸易专家组,培育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应用型专家队伍。五是研究建立并持续完善绿色贸易统计监测分析体系,探索绿色贸易有关统计监测分析实践。


92025103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电力业务许可证延续及注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是对20121年出台的《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国能发资质规﹝202133号)进一步修订,后者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实施之日同时废止。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延续。电力业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被许可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提出申请。

第二、电力业务许可的撤回、撤销。可以撤回的情形包括:依据的法律法规修改或者废止导致电力业务许可项目依法被终止的;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电力业务许可被终止的;其他情形。可以作出撤销的情形包括:派出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电力业务许可决定的;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电力业务许可决定的;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电力业务许可决定的;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电力业务许可的;其他情形。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电力业务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撤销电力业务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第三、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吊销。可以作出吊销的情形包括:不遵守电力市场运行规则,情节严重的;发电厂并网、电网互联不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不向从事电力交易的市场经营主体公平、无歧视开放电力市场或者不按照规定公平开放电网,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第四、电力业务许可证的注销。应当依法办理注销手续的情形包括:电力业务许可被依法撤回、撤销,或者电力业务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电力业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或者延续申请未被批准的;被许可人申请停业、歇业被批准的;被许可人因解散、破产、倒闭等原因而依法终止的;被许可人不再具有发电机组、输电网络或者供电营业区的;被许可人已丧失从事许可事项活动能力的;经核查,被许可人已不符合持有电力业务许可证法定条件的;其他情形。


102025103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59月全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交易数据

一、绿证核发情况

20259月,国家能源局核发绿证2.29亿个,涉及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30.65万个,其中可交易绿证1.58亿个,占比68.86%。本期核发20258月可再生能源电量对应绿证2.00亿个,占比86.98%20251~9月,国家能源局共计核发绿证21.08亿个,其中可交易绿证14.35亿个。

全国绿证核发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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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绿证交易情况

20259月,全国交易绿证6512万个,其中绿色电力交易绿证2102万个。20251~9月,全国交易绿证5.29亿个,其中绿色电力交易绿证1.79亿个。

全国绿证交易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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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9月,全国单独交易绿证4410万个,交易平均价格为4.99/个,环比下降11.78%

全国绿证交易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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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251031本周全国碳市场每周综合价格行情及成交信息数据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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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全国碳市场综合价格行情为:最高价55.14/吨,最低价50.34/吨,收盘价较上周五下跌5.01%

本周挂牌协议交易成交量4,385,482吨,成交额201,800,737.11元;大宗协议交易成交量16,419,918吨,成交额785,549,399.00元;单向竞价成交量100,000吨,成交额4,475,000.00元。

本周全国碳排放配额总成交量20,905,400吨,总成交额991,825,136.11元。

202511日至1031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成交量139,661,332吨,成交额8,785,796,587.81元。

截至20251031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769,929,996吨,累计成交额51,818,523,691.32元。


国际资讯


1220251027报道,印度最大私营炼油商计划停购俄石油

中新网1027日电 据路透社报道,在美国决定制裁俄罗斯最大的两家石油企业后,印度最大的俄罗斯原油买家、印度最大私营炼油商信实工业计划停止购买俄罗斯原油。

信实工业发言人在声明中表示,该公司将遵守西方对俄罗斯的制裁,同时保持与当前石油供应商的关系。

此前,美国财政部长贝森特22日宣布美国制裁俄罗斯最大的两家石油企业:俄罗斯国有企业俄罗斯石油公司和私有企业卢克石油公司。次日,欧盟理事会发布公报称,欧盟正式通过第19轮对俄制裁,其中涉及能源领域。

信实工业发言人表示,“按照行业惯例,供应合同会随着市场和监管条件的变化而变化。信实工业将解决这些问题,同时保持与供应商的关系。”不过,报道称,该声明并未提及其与俄罗斯石油公司的合同。

据媒体报道,2024年底,信实工业与俄罗斯石油公司签订了每日购买近50万桶原油的长期协议。此外,该炼油厂还通过中间商购买俄罗斯石油。信实工业表示,其多元化的原油采购战略将继续确保其炼油业务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以满足国内和出口需求,包括欧洲的需求。


1320251028国际能源署称俄对欧天然气出口量大幅下降

据新华社莫斯科1028日消息,国际能源署27日发布报告称,2025年前三季度,俄罗斯对欧洲天然气出口量大幅下降,液化天然气出口量同比下降10%,管道天然气出口量下降45%。据塔斯社援引报告称,今年前三季度,受制裁影响,俄液化天然气出口量较上年同期下降11%,减少约35亿立方米。报告称,今年前三季度,美国对欧液化天然气出口量暴增60%,美液化天然气占欧液化天然气总进口量的60%,力压俄罗斯继续占据欧洲第一大液化天然气供应国位置。


1420251030日英国政府正式公布最新《碳预算与增长交付计划》,聚焦四大核心领域

英国政府正式公布最新《碳预算与增长交付计划》(Carbon Budget and Growth Delivery Plan),描述出在未来十年内如何继续削减排放、强化能源安全、创造就业,并降低家庭与企业能源成本的路线。这份战略被视为英国在“后能源危机时代”重新定义经济增长方式的关键政策文件。

该计划延续英国长期的气候立法传统。自2008年《气候变化法》确立强制性碳预算制度以来,英国已吸引数十亿英镑私人投资,成为全球最早将减排任务写入法律并持续执行的国家之一。

其政府强调,这种“政策连续性”使英国在过去三十年实现排放量下降超过一半的同时,GDP增长逾80%,形成“脱碳与经济增长并行”的国际典范。英国工业联合会(CBI)也指出,英国净零经济增长速度目前是全国平均经济增速的三倍。

聚焦四大核心领域

英国政府强调,提升能源独立性是计划的核心目标之一。通过扩大核电与可再生能源建设,英国希望减少对国际天然气市场波动的暴露,从而稳定电力与供暖价格。大型项目包括英格兰东部的 Sizewell C 核电站,以及苏格兰和威尔士的海上风电港口建设。政府认为,这一布局不仅提升能源安全,也将巩固英国在全球清洁能源产业链中的地位。

过去一年,英国已宣布超过500亿英镑的清洁能源投资。政府预计,到2030年清洁能源就业将从目前的40万人增至80万,为制造业、基础设施和研发领域带来结构性机会。北部地区的碳捕集发展走廊、海上风电供应链、氢能示范区,都被视为英国新工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气候部长 Katie White 表示,这将“为当前与未来创造优质就业,并吸引长期资本继续选择英国”。

围绕家庭能源负担问题,政府推出“暖家计划”,目标是为500万住宅进行保温升级、推广低碳供暖(包括热泵系统),并加速屋顶光伏普及。此举旨在帮助家庭摆脱能源账单波动,提升生活舒适度与住宅资产价值,同时减少建筑部门排放。

英国计划加大植树造林、推广零排放交通工具、推进清洁空气政策,创造更健康的生活环境。政府强调,改善空气质量、降低污染与社区环境提升是能源转型中不可忽视的收益,与民众日常福祉紧密相关。

碳市场监管推迟引担忧

尽管发布内容较为全面,政府同时确认其关于自然类自愿碳市场(VCNM)监管咨询的最终回应将延迟至2026年。一些市场机构对此表示担忧,认为监管不明确可能延缓关键投资。碳信用评级机构 BeZero Carbon CEO Tommy Ricketts 指出,延迟不会减少排放,只会推迟资本流入。他强调,若监管清晰,英国自愿碳市场到2035年可贡献每年10亿英镑税收、创造13.5万个高技能岗位,并吸引每年约100亿英镑私人资金。

“减派君观点”

脱欧后,英国选择维持高标准气候框架并建立独立的UK-ETS,本意是展示“监管主权”和“绿色竞争力”。但从现实效果看,英国在气候治理中的国际影响力出现了明显的“双面性”变化:一方面,英国继续保持去碳化先行者地位,沿用碳预算制度、发展核能与海上风电集群、推进碳封存产业,制度韧性与长期政策确定性仍强;然而另一方面,英国与欧盟碳市场脱钩削弱了其作为“欧洲气候规则共同塑造者”的角色,使其从原本的“共建者与定标者”变为“跟随者与旁观者”。

UK-ETS市场规模与流动性远小于EU-ETS,碳价也因政策预期与投资信号不稳定多次偏弱,使伦敦从“全球气候金融中心”逐渐转向“区域性低碳创新试验场”,因此,最终还是选择了连接合作的方式(更多信息可以查看此前文章:欧盟与英国宣布碳市场连接合作,为全球碳机制协调互认提供范式!)。总体而言,英国仍在坚持绿色经济路线,但其气候话语权已更多依赖产业项目与技术落地(如北海CCS与氢能),而非制度影响力与规则主导力。未来英国能否恢复影响力,将取决于其是否能重建国际碳市场互联机制、推进VCM监管清晰化,并在气候资本竞争中找到制度创新与资本吸引的独特优势。

与此同时,国际碳市场可能是英国重新夺回气候影响力的最后关键窗口。在全球向“气候资本时代”迈进、减排与碳移除资产快速金融化的背景下,谁能率先打造高透明度、高信用、高流动性的碳交易体系,谁就能在未来的气候金融秩序中占据话语权。对于英国而言,脱欧削弱了其在欧洲政策制定体系中的声音,但也带来了“独立设计、快速试错”的制度灵活性。若英国能够加快UK ETS与国际市场互联、率先完成VCM监管框架、吸引高端碳项目与评级机构聚集,并与北海CCUS集群协同形成“碳资产—产业链—金融市场”的闭环,那么伦敦仍有潜力从“气候规则参与者”转变为“碳金融秩序再塑者”。否则,随着欧盟提升ETSCBAM影响力、亚洲市场崛起,英国将面临被国际碳经济潮流边缘化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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