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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年5月26日中办、国办重磅发布《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
《意见》首先提出了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具体内涵,即以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为根本,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基础,以完善公司治理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弘扬企业家精神,适合国情、符合实际、满足发展需要的现代企业制度。
《意见》其次明确了5年建设目标和2035年的10年远期目标,即经过5年左右,推动具备条件的企业普遍建立适合国情、符合实际、满足发展需要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企业党的建设全面加强,治理结构更加健全,市场化运营机制更加完善,科学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推动自主创新、支撑产业升级、履行社会责任等作用充分发挥。到2035年,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加完善,企业国际竞争力全面提升,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奠定坚实基础。
《意见》在主要措施方面,提出了六方面19条,主要内容包括:
在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方面,提出,一是国有企业中党的领导地位、领导的边界、领导方法,即明晰党委(党组)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的边界,提高前置研究讨论的质量和效率。探索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的有效模式。二是非公企业党建目标、工作方法和党员队伍建设,即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党组织与企业管理层共同学习、沟通协商和恳谈等工作机制。引导民营企业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方面,提出,一是尊重企业独立法人财产权,形成归属清晰、结构合理、流转顺畅的企业产权制度。国有企业要根据功能定位逐步调整优化股权结构,形成股权结构多元、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鼓励民营企业构建简明、清晰、可穿透的股权结构。二是加快建立健全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党委(党组)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和章程行使表决权,不得超出章程规定干涉企业日常经营。董事会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作用,推动集团总部授权放权与分批分类落实子企业董事会职权有机衔接,规范落实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制度。经理层发挥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作用,全面推进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三是支持民营企业优化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规范组建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管理制度。鼓励家族企业创新管理模式、组织结构、企业文化,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四是支持上市公司引入持股比例5%以上的机构投资者作为积极股东,落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专门会议制度、审计委员会构成优化等措施。完善上市公司治理领域信息披露制度。
在提升企业科学管理水平方面,提出,一是引导企业科学制定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增强资源配置能力。强化战略规划与年度计划、投资计划、财务预算、任期业绩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等的联动。引导企业基于战略导向厘清主责主业,推动技术、人才、资金等各类要素向主业集中,防止盲目多元化扩张、无序扩张。二是推动集团总部指导所属企业加强管理体系建设和关联交易管理。鼓励企业设立独立的内控、法务机构。引导民营企业完善内部反腐败制度,建立严格的审计监督体系和财会制度。三是国有企业要建立健全多层次风险预警和防范处置机制。鼓励民营企业建立内部风险防控和风险预警机制。四是鼓励企业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和全员绩效考核,合理控制管理层级、法人层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强企业数据治理和数据流通应用能力,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制度。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符合企业实际、具备可操作性的集体协商机制。
在健全企业激励创新制度方面,提出,一是推动企业引进或共建一批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推动大型企业优化采购标准、提升技术标准、实现供应链互通,向中小微企业开放创新资源、提供技术牵引和转化支持。二是完善开放型的企业人才制度,健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支持行业领军企业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概念验证、小试中试、检测认证等技术服务。加快国有企业转制科研院所改革,按规定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适合科技型企业轻资产特点的金融产品。三是鼓励企业注重中长期价值创造,赋予项目团队充分自主权,有效运用多种方式强化激励。
在建立健全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文化体系方面,提出,一是推动将企业社会责任理念融入生产经营全过程。支持企业在绿色发展、乡村全面振兴、社会公益、文化传承等事业中积极贡献力量。二是推动企业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建立科学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绩效考核制度,合理确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在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推行工资总额预算周期制管理。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各级负责人薪酬、津贴补贴等。推动上市公司开展中长期激励,制定稳定、长期的现金分红政策。三是支持企业将文化建设融入战略管理、生产经营、员工培训、考核评价等全过程。
在优化企业综合监管和服务体系方面,提出,一是健全企业信用承诺制度。完善金融监管,构建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防火墙”,强化资本充足性管理和公司治理监管,严控流动性风险,推行金融控股公司整体并表管理。严防严管企业财务造假。二是以管资本为主完善国资监管,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善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指引,深化分类授权放权,优化分类监管、分类考核,引导国有企业注重内在价值、长期价值。三是分类推进涉企经营许可改革。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促进地区和行业涉企政策、标准、规则协调统一。完善涉企支持政策直达快享、“免申即享”机制。
(2)2025年5月2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25年4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不含户用光伏)项目情况的公告》
2025年4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不含户用光伏)项目共4415个,其中风电项目32个,光伏发电项目4334个(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36个,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4298个),生物质发电项目49个。
(3)2025年5月27日生态环境部:加快研究发布碳排放统计核算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司长王志斌5月27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这也是推动降碳非常重要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接下来,生态环境部会加快完善相关工作体系,健全标准体系顶层设计,加快研究发布碳排放统计核算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推动建立兼具中国特色和国际影响的碳足迹管理体系。
(4)2025年5月27日生态环境部公布2025年4月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总体情况
4月,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28.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0.4%;PM10平均浓度为5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7%;O3平均浓度为1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3%;SO2平均浓度为8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NO2平均浓度为19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CO平均浓度为0.8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
4月,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3.1%,同比下降6.7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2.1%,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由沙尘天气导致的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9.7%,其中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2.1%。
重点区域
(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4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36”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32.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8%;O3平均浓度为1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7%;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9.6%,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1.5%,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由沙尘天气导致的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9.6%,其中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1.5%。
4月,北京市PM2.5浓度为25.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1.5%;O3浓度为15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8%;优良天数比例为93.3%,同比上升13.3个百分点;未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同比持平。由沙尘天气导致的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3.3%,未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
(二)长三角地区
4月,长三角地区31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32.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1.9%;O3平均浓度为17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1.7%;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3.8%,同比下降17.6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0.7%,同比上升0.7个百分点。由沙尘天气导致的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3.6%,其中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0.7%。
(三)汾渭平原
4月,汾渭平原13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27.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5%;O3平均浓度为1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3%;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1.0%,同比下降11.0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3.3%,同比上升2.0个百分点。由沙尘天气导致的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26.7%,其中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3.3%。
重点城市
4月,168个重点城市中:空气质量较好的前20个城市依次是拉萨、张家口、海口、乌鲁木齐、黄山、珠海、中山、承德、惠州、深圳、呼和浩特、大同、丽水、舟山、雅安、福州、朝阳、宜春、贵阳和朔州市;空气质量较差的后20个城市依次是扬州、常州、镇江、湖州、铜陵、哈尔滨、武汉、开封、襄阳、鄂州、马鞍山、荆门、鹤壁、泰州、天津、临沂、郑州、菏泽、上海和黄冈市。
4月,168个重点城市中:PM2.5浓度较低的前20个城市依次是拉萨、张家口、乌鲁木齐、海口、深圳、承德、朔州、中山、大同、呼和浩特、舟山、珠海、惠州、吕梁、包头、晋中、朝阳、青岛、厦门和东莞市;PM2.5浓度较高的后20个城市依次是哈尔滨、荆门、荆州、镇江、株洲、襄阳、湘潭、黄冈、扬州、安阳、随州、菏泽、长沙、开封、淮南、淮北、淮安、常德、鄂州和滁州市。
(5)2025年5月28日生态环境部印发《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
《办法》是对2009出台的《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环办〔2009〕117号)的修订,后者于《办法》发布日废止。
《办法》共包括14条,其中对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进行了定义,对挂牌督办的案件范围进行了分类,对督办程序、督办内容、督办事项、办理时限、解除程序、责任追究等提出了规范性要求。
(6)2025年5月29日新华社授权发布《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
《意见》首先明确了总体目标,即到2027年,碳排放权、用水权交易制度基本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建立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更加健全,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更加活跃、价格形成机制更加健全,推动资源环境要素畅通流动、高效配置,充分释放市场潜力,对实现相关资源环境目标的支撑作用有效增强。
《意见》同时提出了四方面15条重点任务,主要包括:
在完善资源环境要素配额分配制度方面,提出,一是加强碳排放权与碳排放双控制度衔接;推动用水权交易、江河水量分配、水资源调度、取水许可管理、计划用水管理、取用水监管等制度衔接;排污权与排污许可等制度衔接,二是优化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稳妥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分配方式,有序提高有偿分配的比例。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完善用水权初始分配制度,明晰区域水权、取水权、灌溉用水户水权。推动实施大气、水等领域重点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有偿分配。
在优化资源环境要素交易范围方面,提出,一是扩大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扩展交易主体、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立足国内市场自身建设,积极推动与相关国际机制衔接互认。二是发展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综合服务模式,推动用能权交易试点有序退出。三是推动工业企业、灌区加强节水改造,支持结余水量参与用水权市场交易。因地制宜推进再生水、集蓄雨水、海水淡化水、矿坑(井)水、微咸水等非常规水交易。四是以省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因地制宜建立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扩展交易主体,丰富交易品种、交易方式。探索开展跨省排污权交易。
在健全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制度方面,提出,一是将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等交易有序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用水权交易市场。二是健全资源环境要素确权、登记、抵押、流转等制度。三是通过预留初始配额、收回失效配额、回购结余配额、开发增量配额等方式,形成资源环境要素储备库。四是分类健全资源环境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生态产品价值,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资源环境要素高效合理配置。五是加大对交易机构、交易主体、第三方服务机构等的监管力度。强化用水权交易全过程监管,加强对用水权交易行为第三方影响和生态影响的监管。
在加强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基础能力建设方面,提出,一是研究完善有关法律制度,科学制定修订碳排放核算、用水定额、污染物排放等标准,加快更新重点行业和重要设备节能标准。二是加强碳排放、用水、污染物排放监测核算能力建设,完善有关核算技术规范。三是引导金融机构开发与资源环境要素相关的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四是培育发展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资源环境要素核算核查、估值、咨询、培训等综合性服务。
(7)2025年5月30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等15部门联合发布《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方案》
《建设方案》明确了体系建设的具体目标:一是坚持“急用先行、逐步完善”的原则,分期分批制修订一批涵盖各领域、各要素、各环节的关键标准,增强标准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发挥标准对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基础支撑和规范引领作用;二是强化部门协同,推动各级各类标准协调衔接,形成标准合力;三是积极参与相关国际标准制定,提升标准国际影响力,推动标准国际衔接互认。
《建设方案》从基础能力、减缓气候变化和适应气候变化3方面搭建了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框架,进一步细分为15类二级标准和45类三级标准,并细化了每个二级子体系的定位作用与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重点任务。
基础能力支撑标准体系主要包括基础通用、温室气体核算、温室气体核查、温室气体监测4类标准。
减缓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包括减缓气候变化行动标准、市场化机制管理规范、温室气体排放标准、温室气体与污染物协同管理技术规范、减缓气候变化评价标准和减缓气候变化技术管理规范等6类标准。
适应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包括气候变化观测与预估标准、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标准、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标准、适应气候变化技术标准、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成效评估标准5类标准。
(8)2025年5月3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首先明确了绿电直连的定义及分类,即绿电直连是指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可实现供给电量清晰物理溯源的模式。其中,直连线路是指电源与电力用户直接连接的专用电力线路。按照负荷是否接入公共电网分为并网型和离网型两类。并网型项目作为整体接入公共电网,与公共电网形成清晰的物理界面与责任界面,电源应接入用户和公共电网产权分界点的用户侧。
《通知》同时明确了绿电直连绿发展目标,即以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提升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水平为目标,按照安全优先、绿色友好、权责对等、源荷匹配原则建设运行,公平合理承担安全责任、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
《通知》从三个方面提出了绿电直连发展的主要措施,
加强规划引导。一是存量负荷在已有燃煤燃气自备电厂足额清缴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前提下开展绿电直连。支持尚未开展电网接入工程建设或因新能源消纳受限等原因无法并网的新能源项目,在履行相应变更手续后开展绿电直连。二是项目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规模计入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制定的新能源发电开发建设方案,直连线路、接入系统等按电压等级纳入省级或城市的能源电力和国土空间等规划。项目应编制包含电源、负荷、直连线路和接入系统的整体化方案,以专门章节评估系统风险、用电安全、电能质量等,并提出具体技术措施。项目接入电压等级不超过220(330)千伏;确有必要接入220(330)千伏的,应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组织电网企业、项目单位等开展电力系统安全风险专项评估。三是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不含电网企业)可投资绿电直连项目。项目电源可由负荷投资,也可由发电企业或双方成立的合资公司投资,直连专线原则上应由负荷、电源主体投资。项目电源和负荷不是同一投资主体的,应签订多年期购电协议或合同能源管理协议,并就电力设施建设、产权划分、运行维护、调度运行、结算关系、违约责任等事项签订协议。四是并网型项目应按照“以荷定源”原则科学确定新能源电源类型和装机规模。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可采取整体自发自用为主,余电上网为辅的模式;现货市场未连续运行地区,不允许向公共电网反送。项目整体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30%,并不断提高自发自用比例,2030年前不低于35%。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上限由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一般不超过20%。
加强运行管理。一是绿电直连项目及时开展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深入评估并及时消除项目内部设备故障以及各类安全风险,不断增强可靠性。二是项目应按标准配置继电保护、安全稳定控制装置、通信设备等二次系统,内部各设施涉网性能应满足相关标准,避免因自身原因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三是并网型项目整体及内部电源按照接入电压等级和容量规模接受相应调度机构管理,按照为系统提供服务的类别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或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项目各业务系统应安装网络安全监测、隔离装置等网络安全设施。四是项目应统筹考虑内部源荷特性、平衡能力、经济收益、与公共电网交换功率等因素,自主合理申报并网容量,并与电网企业协商确定并网容量以外的供电责任和费用。五是并网型绿电直连项目应通过合理配置储能、挖掘负荷灵活调节潜力等方式,充分提升项目灵活性调节能力,尽可能减小系统调节压力。项目规划方案应合理确定项目最大的负荷峰谷差率,项目与公共电网交换功率的电力峰谷差率不高于方案规划值。
交易与价格机制。一是并网型绿电直连项目享有平等的市场地位,原则上应作为整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根据市场交易结果安排生产,并按照与公共电网的交换功率进行结算。项目负荷不得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二是绿电直连项目应按国务院价格、财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缴纳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用、政策**叉补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费用。三是并网型绿电直连项目以项目接入点作为计量、结算参考点,作为整体与公共电网进行电费结算。项目电源和负荷不是同一投资主体的,双方之间交易电量及上网电量应按照绿证和绿色电力交易有关规定执行。
(9)2025年5月30日本周全国碳市场每周综合价格行情及成交信息数据出台
本周全国碳市场综合价格行情为:最高价69.27元/吨,最低价67.91元/吨,收盘价较上周五下跌1.37%。
本周挂牌协议交易成交量777,913吨,成交额53,441,031.99元;大宗协议交易成交量1,344,414吨,成交额92,216,181.10元。
本周全国碳排放配额总成交量2,122,327吨,总成交额145,657,213.09元。
2025年1月1日至5月30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成交量22,740,183吨,成交额1,751,119,385.70元。
截至2025年5月30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653,008,847吨,累计成交额44,783,846,489.21元。
国际资讯
(10)2025年5月28日欧盟称计划在2030年前将碳排放量削减54%
据央视新闻报道,当地时间5月2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消息称,欧盟有望在2030年前将碳排放量削减54%,略低于其55%的减排目标。消息说,欧盟整体正接近于实现《欧洲气候法》所承诺的碳减排55%的目标,并达到至少42.5%的可再生能源占比。
(11)2025年5月28日报道,新型燃料电池原型装置获验证
据科技日报5月28日报道,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等机构提出了一种具有突破潜力的新技术方案,并通过实验验证了一种新型电池原型装置,其单位重量的能量密度可达当前电动汽车所用锂离子电池的三倍以上。该成果有望推动交通方式向电动化迈进。相关研究成果于5月27日发表在《焦耳》杂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