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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年8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
《意见》首先明确了加强碳市场建设的总体目标,即到2027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成诚信透明、方法统一、参与广泛、与国际接轨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形成减排效果明显、规则体系健全、价格水平合理的碳定价机制。
《意见》随后提出了五方面17条具体任务,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方面,加快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一是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根据行业发展状况、降碳减污贡献、数据质量基础、碳排放特征等,有序扩大覆盖行业范围和温室气体种类。二是完善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明确市场中长期碳排放配额控制目标。处理好与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民生保障的关系,科学设定配额总量,逐步由强度控制转向总量控制。到2027年,对碳排放总量相对稳定的行业优先实施配额总量控制。稳妥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碳排放配额分配方式,有序提高有偿分配比例。建立配额储备和市场调节机制,平衡市场供需,增强市场稳定性和流动性。合理确定用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碳排放配额清缴的比例。三是鼓励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市场在扩大覆盖范围、完善市场调节机制、创新监管手段、健康有序发展碳金融等方面先行先试,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探索经验。建立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不再新建地方或区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第二方面,积极发展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一是加快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建立科学完备的方法学体系,针对可持续发展效益显著、社会期待高、社会和生态效益兼具的重点领域加快方法学开发,有效服务社会自主减排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强化自愿减排项目开发、审定、实施及减排量核查等全链条管理。二是积极推动核证自愿减排量应用。积极使用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碳排放。
第三方面,着力提升碳市场活力。一是丰富交易产品。建立完善碳质押、碳回购等政策制度,规范开展与碳排放权相关的金融活动,拓展企业碳资产管理渠道。以全国碳市场为主体建立完善碳定价机制,充分利用全国碳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为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有效的价格信号。二是扩展交易主体。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规范开展碳质押融资业务,稳妥推进符合要求的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适时引入其他非履约主体。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逐步引入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参与交易。三是加强市场交易监管。建立重点排放单位履约风险评估预警和管理制度。
第四方面,全面加强碳市场能力建设。一是推动建设全链条、数字化、智能化的全国碳市场管理系统、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二是加强碳排放核算与报告管理。健全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结合全国碳市场建设,加快修订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指南,条件成熟后转化为国家标准。实施碳排放核算分类管理,完善基于排放因子法的核算体系,探索开展基于自动监测的碳排放核算。实施重点排放单位关键参数月度存证。三是严格规范碳排放核查。完善重点行业核查技术规范。对碳排放报告持续保持高质量的重点排放单位可结合实际简化核查。四是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全过程监管。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碳排放数据质量内部管理制度。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五是加强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核查机构实施认证机构资质管理,明确准入条件、行为规范和退出机制。加强碳排放相关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建立违规机构清出机制。六是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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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5年8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 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林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通知》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金融服务、强化林业重要战略实施金融保障、加大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金融投入、建立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政策配套体系及保障机制等五个方面,提出15条具体措施。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方面,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金融服务。一是加大林权抵押贷款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拓宽可抵押林权范围,鼓励将用材林中幼林、毛竹林、果树、设施花卉、苗木等纳入抵押物范围。依法合规延长贷款期限,优化定价机制和放贷程序,审慎探索基于林业经营收益权、林下空间经营权的融资模式,以及林权按揭贷款、“林权抵押+森林保险”等产品服务模式,稳步推行农户信用评价和林权抵押相结合的可循环信用贷款。二是发挥林权收储机构经营林权资产的专业优势,鼓励社会资本开展林权收储担保服务。鼓励各地优化林权价值评估机制,制定统一评估准则,明确操作程序和收费标准,提升评估方法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提升评估机构公信力和评估质量,建立评估责任追究制度。三是鼓励抵押人投保森林保险。对贷款到期后因借款人确实无法清偿贷款的,可按照合同约定,通过竞价交易、协议转让、林木采伐或诉讼等途径进行处置。四是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建立省级生态资产资源经营管理平台,或依托国有林场、林业龙头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等,按照林农自愿、市场化经营原则,通过租赁、入股、托管等方式收储分散林权、开展规模经营,夯实林权流转和金融支持的市场基础,探索“林地入股”“林木变现”“托管分红”等多元化合作模式。
第二方面,强化林业重要战略实施金融保障。一是在严禁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指导金融机构聚焦“国家储备林+N”建设模式,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开展业务,围绕“国家储备林+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经营模式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二是聚焦“三北”工程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强化金融服务需求对接,积极提供项目融资方案、资金结算以及带动林农牧民发展生产贷款等综合金融服务。拓展碳汇收益,将生态工程建设与碳汇收益相结合,加大融资支持力度。
第三方面,加大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金融投入。一是发展供应链金融,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与林业供应链核心企业合作,规范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重点支持特色产业培育、原料收储及精深加工等领域。二是结合各地林下经济发展特色优势产业,重点围绕林菌、林药、林菜、林禽、林蜂和森林康养等林下产业发展需求,鼓励金融机构在商业可持续、风险可控前提下,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加大信贷投入。推动“产供销”一体衔接,聚焦林下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等各环节,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积极满足林下特色产业培育、原料收储及精深加工、转型升级、冷链保鲜和物流等融资需求。三是培育林业特色产业,加大对经济林果等森林食品、林草中药材、林草苗种、花卉、木竹、油茶等产业信贷支持力度。鼓励推进林业产业基地建设,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在林权抵押担保、林地林木未来收益权、植物新品种权、林业资源收储等方面依法开展金融创新,盘活各类资产资源。
第四方面,建立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一是聚焦林业碳汇资源经营和开发环节,探索创新融资产品与服务模式,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促进“国家储备林+碳汇”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完善林业生态产品抵押价值评估方法,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期限、还款方式等,促进生态资源向生态资本转化。二是各金融机构要加大金融科技投入,运用数字化技术优化信贷流程、信用评价和风险防控模型,提高生态产品价值融资的可得性、便利性和安全性。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开发生态产品线上交易系统,发布生态产品购销信息,提供线上融资对接服务。等。
(3)2025年8月25日生态环境部公布2025年7月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生态环境部今日向媒体公布了2025年7月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空 气 质 量
总体情况
7月,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14.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2%;PM10平均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4%;O3平均浓度为1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5%;SO2平均浓度为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3%;NO2平均浓度为1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3%;CO平均浓度为0.6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3%。
7月,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3.0%,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0.2%,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由沙尘天气导致的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0.6%,其中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0.2%。
图1 2025年7月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各级别天数比例
图2 2025年7月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六项指标浓度及同比变化
重点区域
(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7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36”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18.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1.1%;O3平均浓度为17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0.6%;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5.7%,同比下降4.6个百分点;未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同比持平。未出现由沙尘天气导致的超标天。
7月,北京市PM2.5浓度为18.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1.2%;O3浓度为17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3%;优良天数比例为83.9%,同比上升16.2个百分点;未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同比持平。未出现由沙尘天气导致的超标天。
(二)长三角地区
7月,长三角地区31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1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9%;O3平均浓度为16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1.1%;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7.8%,同比下降5.9个百分点;未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同比持平。未出现由沙尘天气导致的超标天。
(三)汾渭平原
7月,汾渭平原13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18.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6%;O3平均浓度为16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8%;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2.1%,同比上升14.1个百分点;未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同比持平。未出现由沙尘天气导致的超标天。
图3 2025年7月全国及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比较
重点城市
7月,168个重点城市中:空气质量较好的前20个城市依次是黄山、海口、丽水、福州、宁波、舟山、台州、贵阳、绍兴、拉萨、温州、昆明、六安、衢州、宜春、宣城、珠海、厦门、金华和南昌市。空气质量较差的后20个城市依次是阳泉、焦作、吕梁、鹤壁、兰州、临汾、唐山、太原、西宁、天津、濮阳、开封、聊城、东莞、廊坊、洛阳、新乡、邢台、晋城和石家庄市。
7月,168个重点城市中:PM2.5浓度较低的前20个城市依次是丽水、舟山、达州、拉萨、福州、黄山、宁波、黄石、海口、鄂州、台州、贵阳、遂宁、孝感、东营、温州、南通、昆明、金华和宜昌市。PM2.5浓度较高的后20个城市依次是鹤壁、唐山、随州、阳泉、濮阳、兰州、石家庄、焦作、安阳、徐州、开封、葫芦岛、太原、天津、咸宁、三门峡、吕梁、新乡、忻州和洛阳市。
(4)2025年8月26日国家能源局局长王宏志介绍我国建成全球门类最全规模最大的能源体系
8月2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能源局局长王宏志介绍“十四五”时期能源高质量发展成就。“十四五”以来,我国能源事业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和历史性成就,“十四五”规划《纲要》能源主要指标将如期完成,我国建成全球门类最全规模最大的能源体系。
“十四五”是能源供应更足、韧性更强的五年。 “十四五”前四年,我国能源消费增量已达到“十三五”五年增量的1.5倍,预计五年新增用电量将超过欧盟的年度用电量。我们加快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有效满足了快速增长的能源需求。2024年全国发电量超10万亿千瓦时,占全球1/3,能源生产总量折合约50亿吨标准煤,占比超全球1/5,保障了能源供应“量足价稳”。这五年,能源资源配置更加优化,横跨东西、纵贯南北、连通海外的能源基础设施网络更加完善,有力带动了中西部地区资源优势加快转化为发展优势,也为经济大省挑大梁提供了坚实的能源保障,东部地区用能中,有40%来自“西电东送”“西气东输”“北煤南运”等“能源大动脉”。我们加强民生用电用油用气供应,着力打通难点堵点,居民用能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十四五”期间,我们建成了全球最大的电动汽车充电网络,每5辆车就有2个充电桩,老百姓充电更省心。我们积极应对极端自然灾害,最快速度恢复能源供应,守住了民生用能“生命线”。
“十四五”是绿色低碳转型最快的五年。我国构建起全球最大、发展最快的可再生能源体系,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比由40%提升至60%左右,风电光伏每年新增装机先后突破1亿、2亿、3亿千瓦关口,实现台阶式跃升发展,发展速度和力度前所未有。能源消费“逐绿前行”,全社会用电量中,每3度电就有1度绿电。全国能源消费中,非化石能源占比每年增加1个百分点,预计将超额完成“十四五”确定的20%目标,煤炭占比每年减少1个百分点,这“一增一减”大大提升了经济发展“含绿量”。我国出口的风电光伏产品,“十四五”期间累计为其他国家减少碳排放约41亿吨,为全球低碳转型作出重大贡献。
“十四五”是能源科技创新取得更大突破的五年。新能源等技术装备领跑全球,新能源专利数占全球4成以上,光伏转换效率、海上风电单机容量等不断刷新世界纪录,短短几年,新型储能规模跃居世界第一。白鹤滩水电站、自主三代核电“华龙一号”“国和一号”、第四代高温气冷堆等多个“全球最大”“全球首座”工程建成投运,油气开发突破深地“万米大关”、挺进“千米深海”,这些“大国重器”彰显了我国科技创新的硬核实力。新模式新业态蓬勃发展,智能微电网、虚拟电厂等发展进入快车道,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加快推进,能源产业与工业、交通等领域加速融合,新领域新赛道持续涌现,成为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源泉。
“十四五”是能源改革持续深化、发展动能持续增强的五年。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重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按下“加速键”,煤电、新能源全面入市,全部工商业用户进入市场,油气“全国一张网”初步建成,能源法颁布实施,能源宏观调控和行业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场活力加快释放,电力市场注册经营主体已达97万家、是2020年的5倍。出台促进能源民营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绝大多数的光伏设备制造企业和60%以上的风电整机制造企业都是民营企业,有的核电项目民营企业参股比例达到20%,可以说,民营企业已经成为推动能源转型变革的重要力量。
王宏志表示,“十四五”以来,面对复杂变化的国际国内能源形势,我们端牢能源饭碗,走出了能源高质量发展的中国之路,为世界能源转型提供了中国方案。下一步,将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力推动“十五五”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加快建设能源强国,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能源支撑。
(5)2025年8月26日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
《意见》首先明确了总体目标,即到2027年,率先实现人工智能与6大重点领域广泛深度融合,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超70%,智能经济核心产业规模快速增长,人工智能在公共治理中的作用明显增强,人工智能开放合作体系不断完善。到2030年,我国人工智能全面赋能高质量发展,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超90%,智能经济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推动技术普惠和成果共享。到2035年,我国全面步入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发展新阶段,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随后一方面提出以行业应用需求为牵引,统筹国内和国际,开展“人工智能+”6大行动。另一方面,提出以硬基础和软建设为保障,统筹发展和安全,夯实“人工智能+”行动8大支撑。
“人工智能+”6大行动内容主要包括:
“人工智能+”科学技术。一是加快探索人工智能驱动的新型科研范式,加速“从0到1”重大科学发现进程。加快科学大模型建设应用,推动基础科研平台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打造开放共享的高质量科学数据集,提升跨模态复杂科学数据处理水平。强化人工智能跨学科牵引带动作用,推动多学科融合发展。二是推动人工智能驱动的技术研发、工程实现、产品落地一体化协同发展,加速“从1到N”技术落地和迭代突破,促进创新成果高效转化。支持智能化研发工具和平台推广应用,加强人工智能与生物制造、量子科技、第六代移动通信(6G)等领域技术协同创新,以新的科研成果支撑场景应用落地,以新的应用需求牵引科技创新突破。三是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向人机协同模式转变,探索建立适应人工智能时代的新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组织形式,拓展研究视野和观察视域。
“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一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辟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新赛道。大力发展智能原生技术、产品和服务体系,加快培育一批底层架构和运行逻辑基于人工智能的智能原生企业,探索全新商业模式,催生智能原生新业态。二是推动工业全要素智能联动,加快人工智能在设计、中试、生产、服务、运营全环节落地应用。加快工业软件创新突破,大力发展智能制造装备。推进工业供应链智能协同,加强自适应供需匹配。推广人工智能驱动的生产工艺优化方法。深化人工智能与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增强工业系统的智能感知与决策执行能力。三是加快人工智能驱动的育种体系创新,支持种植、养殖等农业领域智能应用。大力发展智能农机、农业无人机、农业机器人等智能装备,提高农业生产和加工工具的智能感知、决策、控制、作业等能力,强化农机农具平台化、智能化管理。四是加快服务业从数字赋能的互联网服务向智能驱动的新型服务方式演进,拓展经营范围,推动现代服务业向智向新发展。
“人工智能+”消费提质。一是培育覆盖更广、内容更丰富的智能服务业态,加快发展提效型、陪伴型等智能原生应用,支持开辟智能助理等服务新入口。二是推动智能终端“万物智联”,培育智能产品生态,大力发展智能网联汽车、人工智能手机和电脑、智能机器人、智能家居、智能穿戴等新一代智能终端,打造一体化全场景覆盖的智能交互环境。加快人工智能与元宇宙、低空飞行、增材制造、脑机接口等技术融合和产品创新,探索智能产品新形态。
“人工智能+”民生福祉。一是积极发挥人工智能在创造新岗位和赋能传统岗位方面的作用,探索人机协同的新型组织架构和管理模式,培育发展智能代理等创新型工作形态,推动在劳动力紧缺、环境高危等岗位应用。二是把人工智能融入教育教学全要素、全过程,创新智能学伴、智能教师等人机协同教育教学新模式,推动育人从知识传授为重向能力提升为本转变,加快实现大规模因材施教,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三是探索推广人人可享的高水平居民健康助手,有序推动人工智能在辅助诊疗、健康管理、医保服务等场景的应用,大幅提高基层医疗健康服务能力和效率。
“人工智能+”治理能力。一是有序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升级,探索面向新一代智能终端发展的城市规划、建设与治理,提升城市运行智能化水平。加快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向乡村延伸,推动城乡智能普惠。二是推动构建面向自然人、数字人、智能机器人等多元一体的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加强人工智能在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救灾、公共安全预警、社会治安管理等方面的应用,提升监测预警、监管执法、指挥决策、现场救援、社会动员等工作水平,增强应用人工智能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的能力。三是提高空天地海一体化动态感知和国土空间智慧规划水平,强化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围绕大气、水、海洋、土壤、生物等多要素生态环境系统和全国碳市场建设等,提升人工智能驱动的监测预测、模拟推演、问题处置等能力,推动构建智能协同的精准治理模式。
“人工智能+”全球合作。一是深化人工智能领域高水平开放,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开源可及,强化算力、数据、人才等领域国际合作,帮助全球南方国家加强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助力各国平等参与智能化发展进程,弥合全球智能鸿沟。二是深化与国际组织、专业机构等交流合作,加强治理规则、技术标准等对接协调。
“人工智能+”行动8大支撑。一是提升模型基础能力。加快研究更加高效的模型训练和推理方法,积极推动理论创新、技术创新、工程创新协同发展。二是以应用为导向,持续加强人工智能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完善适配人工智能发展的数据产权和版权制度,推动公共财政资助项目形成的版权内容依法合规开放。鼓励探索基于价值贡献度的数据成本补偿、收益分成等方式,加强数据供给激励。支持发展数据标注、数据合成等技术,培育壮大数据处理和数据服务产业。三是支持人工智能芯片攻坚创新与使能软件生态培育,加快超大规模智算集群技术突破和工程落地。四是布局建设一批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搭建行业应用共性平台。培育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发展“模型即服务”、“智能体即服务”等,打造人工智能应用服务链。五是支持人工智能开源社区建设,促进模型、工具、数据集等汇聚开放,培育优质开源项目。加快构建面向全球开放的开源技术体系和社区生态,发展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开源项目和开发工具等。六是推进人工智能全学段教育和全社会通识教育,完善学科专业布局,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超常规构建领军人才培养新模式,强化师资力量建设,推进产教融合、跨学科培养和国际合作。七是健全国有资本投资人工智能领域考核评价和风险监管等制度。加大人工智能领域金融和财政支持力度,发展壮大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战略资本,完善风险分担和投资退出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政府采购等政策作用。八是推动模型算法、数据资源、基础设施、应用系统等安全能力建设,防范模型的黑箱、幻觉、算法歧视等带来的风险,加强前瞻评估和监测处置,推动人工智能应用合规、透明、可信赖。
(6)2025年8月26日生态环境部表示强制碳市场配额累计成交量6.8亿吨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8月26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经过四年多的发展,全国碳市场建设实现了起步稳、运行稳,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截至2025年8月22日,强制碳市场配额累计成交量6.8亿吨,成交额达474.1亿元。自愿碳市场,累计成交核证自愿减排量249万吨,成交额达2.1亿元。
(7)2025年8月27日工信部印发《关于优化业务准入促进卫星通信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有序扩大市场开放。一是加快卫星互联网系统建设和应用服务,推动卫星互联网实现高质量发展,针对低轨卫星通信应用适时开展商用试验,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实现全球范围内宽带网络覆盖,为各类用户提供高速卫星互联网服务,持续拓展多样化应用场景。二是支持电信运营商通过与卫星企业共建、共享等模式,深入挖掘天通、北斗等高轨卫星应用潜力,推动手机等终端设备直连卫星加快推广应用,为广大地面移动通信用户提供基于卫星的话音、短消息业务。三是组织开展卫星物联网商用试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托低轨卫星物联网星座,为天空、海洋、偏远地区等地面网络无法覆盖的区域,提供广域物联网连接服务。
第二,持续拓展应用场景。一是促进卫星通信在应急通信等领域的应用,综合利用天通、高通量卫星、北斗短报文、卫星互联网、卫星物联网等卫星通信资源,为应急处置提供统一调度、高效供给和融合应用的卫星通信服务保障。二是鼓励通过高通量卫星、低轨卫星互联网等方式为偏远地区、边疆地区和地形气候复杂地区等提供多样化网络接入服务。三是鼓励卫星通信在工业、农业、交通、能源、城市治理等各行业、各领域创新应用,加强与工业互联网、车联网、航空机载通信、低空智联网、算力网络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交叉融合,推动汽车、船舶、飞机等直连卫星,大力发展大众化、规模化卫星通信应用。推进北斗短报文与公众通信网互联互通和融合应用,提升服务能力,培育壮大北斗短报文产业生态。
第三,培育壮大产业生态。一是持续开展卫星通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制,增强基础元器件、芯片、关键终端设备产品等供给水平,提升卫星通信技术性能,降低用户使用成本,推动我国卫星通信技术持续迭代演进。促进卫星通信、5G/6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深度互融,加快推进非地面网络(NTN)等卫星通信技术创新发展。二是凝聚行业力量共同构建开放共享、天地融合的卫星通信标准体系,制定和完善卫星通信技术、产品和建设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三是鼓励企业围绕卫星及地面设施开展资源共享和商业合作,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
第四,优化电信资源供给。一是持续跟踪卫星通信产业发展态势,面向专用终端科学规划卫星通信专用号段,支持卫星互联网、卫星物联网等新业态高质量发展。二是结合低轨星座特点,创新卫星无线电频率轨道资源管理方式,批量颁发空间无线电台执照和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支撑我国低轨星座高效建设和快速发展。
第五,加**星通信监管。一是进一步优化市场准入、设备进网等许可审批工作,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构建统一开放、有序竞争的卫星通信市场体系。优化电信业务分类目录,研究设立相关新型业务,为进一步向各类经营主体开放提供制度保障。二是持续优化网络布局,制定卫星关口站管理办法。按国家安全和电信网间互联互通等相关要求建设星地互联中心,推进天地基础设施高效互联互通。提高卫星互联网国际互联能力,建立国际海陆缆和卫星互联网协同机制,形成陆海互补、天地统筹的国际通信通道,降低关键区域国际通信风险。三是在相关系统的设计、建设、运行中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通信网络安全防护、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以及个人信息保护等要求,建设信息安全技术措施,保障网络、数据和信息安全,加强用户实名制管理,做好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相关技术保障措施。四是加强空间无线电台、卫星地球站规范化管理,加大卫星无线电监测和干扰查处力度。
(8)2025年8月27日生态环境部夏应显表示CCER逐步引入自然人,民航、石化、化工、造纸等逐步纳入碳市场
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夏应显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专访,夏应显在专访中表示,接下来将在推进金融机构在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参与强制碳市场,适时引入其他更多类型主体。自愿碳市场则逐步引入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参与交易。
夏应显指出,针对民航、石化、化工、造纸等行业,将本着“成熟一个、纳入一个”的原则,根据行业发展状况、降碳减污贡献、数据质量基础、碳排放特征等,有序扩大覆盖行业范围和温室气体种类,逐步将其纳入碳市场。
在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上,夏应显表示下一步核心将从以下四方面持续推进:
一是完善标准体系,落实《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工作指引》,稳步推动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
二是筑牢数据基础,持续更新发布电力碳足迹因子数据,推进煤油气等其他基础能源和交通等领域重点产品碳足迹因子研究和试算工作,研究制定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相关规范,加快建设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
三是探索开展试点,鼓励企业和地方先行先试,探索打通产品碳足迹管理工作“全链条”,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
四是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推动碳足迹规则国际交流,积极参与国际标准规则制定,推动碳足迹因子国际互认,提升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
(9)2025年8月2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重磅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意见》首先明确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即到2030年,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取得重要进展,适应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制度不断完善,新旧动能加快转换,人居品质明显提升,绿色转型深入推进,安全基础有力夯实,文化魅力充分彰显,治理水平大幅提高;到2035年,现代化人民城市基本建成。
《意见》同时提出七方面23条重点任务,其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方面,优化现代化城市体系。一是发展组团式、网络化的现代化城市群和都市圈,构建布局合理的现代化城市体系。支持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打造世界级城市群,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等成为高质量发展增长极,增强中西部和东北的城市群、都市圈对区域协调发展的支撑作用。二是推动超大特大城市按照国家批准明确的功能定位做强做精核心功能,控制超大城市规模,合理有序疏解非核心功能,打造高质量发展主引擎。支持超大特大城市结合实际推进制度创新。支持部分超大特大城市增强对全球高端生产要素的配置能力。支持超大特大城市布局科技创新平台基地,提升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能力。三是分类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因地制宜发展小城镇。
第二方面,培育壮大城市发展新动能。一是立足城市资源禀赋和基础条件,精心培育创新生态,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协同,统筹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布局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二是全面摸清城市房屋、设施、土地等资产资源底数。改造利用老旧厂房、低效楼宇、闲置传统商业设施等存量房屋,建立与建筑功能转换和混合利用需求相适应的规划调整机制。加强和规范存量城市基础设施资产管理,提高运行效能。优化产权归集、整合、置换和登记政策,盘活利用存量低效用地。三是对涉及重大安全和基本民生保障的,中央财政加大专项转移支付支持力度,中央预算内投资予以适当补助。创新财政金融政策工具,吸引和规范社会资金参与,稳慎推进公用事业价格改革。加快融资平台改革转型,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四是优化城市开放环境和服务,营造国际化城市生活空间。结合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建设一批国际门户枢纽城市和区域性开放节点城市。
第三方面,营造高品质城市生活空间。一是稳步推进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持续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快建设完整社区,完善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构建城市便民生活圈。二是优化城市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加强系统集成。三是健全精准高效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大力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紧密型医联体,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强社会保障和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兜牢民生底线。
第四方面,推动城市发展绿色低碳转型。一是实施工业能效、水效提升行动,推广绿色低碳先进工艺技术装备。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管控,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建立重点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制度。建立工业园区集中供能体系,推动废水、余热、固废协同处置全覆盖。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加快新型建材研发应用,推动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二是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推广节能低碳生活用品,减少一次性消费品和包装用材消耗。深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推动分类网点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衔接融合。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倡导绿色低碳出行。三是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深入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工程。推动重点城市及周边区域大气污染物协同减排,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置。推动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全覆盖,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设幸福河湖、美丽河湖。
第五方面,增强城市安全韧性。一是建立房屋安全体检、房屋安全管理资金、房屋质量安全保险等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加快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推动重要设施、能源、水源等分布式布局,完善抗灾设防标准,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二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建筑施工、城镇燃气、道路交通以及消防安全等为重点,分级、智能、精准管控重大风险源,常态化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和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三是推进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建设。加强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和传染病定点医院防治能力建设,构建分级分层分流救治体系。四是构建城市安全风险谱系,健全常态化风险隐患监测预警、排查整治机制。优化城市防灾减灾空间格局,增加生态屏障、隔离疏散通道,预留防灾救灾弹性空间。统筹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加强“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总量充足、布局合理的应急避难场所体系。
第六方面,促进城市文化繁荣发展。一是加强对城市独特的历史文脉、人文地理、自然景观保护,完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推动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整体保护,活化利用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工业遗产,依托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结合实际开展文化展示、特色商业、休闲体验等。二是强化城市规划的管控和引导作用,推动实现功能复合、密度适中、高低错落、蓝绿交织。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加强建筑设计管理,推动城市建筑更好体现中华美学和时代风尚。三是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形成与现代化人民城市相适应的思想观念、文明风尚、行为规范,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塑造彰显文化底蕴和独特气质的城市精神。
第七方面,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水平。一是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城市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探索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新模式。完善居民、企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参与城市治理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志愿服务作用,拓宽新就业群体参与渠道。二是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打造集约统一、数据融合、高效协同的城市数字底座,完善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和多场景应用,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公共服务“一网通享”。三是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健全社会安全稳定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提高风险动态监测预警能力。
(10)2025年8月2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5年7月全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交易数据
绿证核发情况
2025年7月,国家能源局核发绿证2.36亿个,涉及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23.58万个,其中可交易绿证1.66亿个,占比70.63%。本期核发2025年6月可再生能源电量对应绿证1.94亿个,占比82.36%。2025年1-7月,国家能源局共计核发绿证16.07亿个,其中可交易绿证11.25亿个。
全国绿证核发情况一览表
二、绿证交易情况
2025年7月,全国交易绿证6821万个,其中绿色电力交易绿证3472万个。2025年1—7月,全国交易绿证4.16亿个,其中绿色电力交易绿证1.41亿个。
全国绿证交易数量一览表
2025年7月,全国单独交易绿证3349万个,交易平均价格为4.61元/个,环比增长35.42%。
全国绿证交易价格一览表
(11)2025年8月29日本周全国碳市场每周综合价格行情及成交信息数据出台
本周全国碳市场综合价格行情为:最高价70.69元/吨,最低价69.23元/吨,收盘价较上周五下跌1.42%。
本周挂牌协议交易成交量2,037,610吨,成交额141,721,379.72元;大宗协议交易成交量3,994,875吨,成交额268,318,896.04元;单向竞价成交量5,000吨,成交额348,900.00元。
本周全国碳排放配额总成交量6,037,485吨,总成交额410,389,175.76元。
2025年1月1日至8月29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成交量65,397,895吨,成交额4,793,699,317.08元。
截至2025年8月29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695,666,559吨,累计成交额47,826,426,420.59元。
(12)2025年8月31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联合印发《工业领域氧化亚氮排放控制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首先明确总体目标,即到 2030 年,工业领域氧化亚氮排放控制政策进一步完善,减排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排放管理能力明显加强,氧化亚氮回收利用和排放控制水平有效提高。己二酸行业、硝酸行业、己内酰胺行业单位产品氧化亚氮排放量持续下降,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此后,逐步加强工业领域氧化亚氮管控力度。
《行动方案》同时提出6项重点任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推动己二酸、硝酸和己内酰胺生产企业开展氧化亚氮减排,通过使用治理设备、加装催化剂等方式,减少氧化亚氮排放。鼓励己二酸生产企业对氧化亚氮尾气进行回收提纯,鼓励氧化亚氮回收利用。二是鼓励开展气候投融资,推荐具有氧化亚氮减排效益的项目纳入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库和气候投融资试点项目库。加快推进利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等市场机制鼓励工业领域氧化亚氮减排。三是持续开展源头和过程控制、资源化利用、监测和减排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创新,开展氧化亚氮排放控制技术示范工程建设,支持工业领域氧化亚氮排放控制相关技术申报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推动工业领域氧化亚氮减排催化剂的研制与应用,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氧化亚氮排放控制装备和技术的集成化和产业化。四是开展工业领域氧化亚氮与臭氧层保护协同控制政策研究。研究在己二酸、硝酸和己内酰胺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开展氧化亚氮排放评价,提出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措施。五是推进建立重点企业氧化亚氮排放报告制度,研究制定工业领域氧化亚氮监测标准和排放相关标准,在工业领域探索开展氧化亚氮排放源自动监测。加强工业领域氧化亚氮排放数据质量管理,持续提升专业化能力。六是坚持多边主义,坚持发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主渠道作用,遵循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积极参与全球工业领域氧化亚氮控排交流和对话合作。
国际资讯
(13)2025年8月27日国际能源署发布《2025电力年中更新报告》,预示全球能源转折点
国际能源署(IEA)近期发布的《2025电力年中更新报告》(Electricity Mid-Year Update 2025)指出,全球电力需求正以远超能源总需求增速的态势强劲上扬,预计2026年全球用电量将突破29000太瓦时,创下历史新高。
报告预测,可再生能源势头迅猛,最快将于明年超过煤炭发电,成为全球最大电力来源。然而,在这看似蓬勃发展的背后,也伴随着区域排放差距拉大、电价分化加剧和电网稳定性挑战凸显等多重考验,亟须各方携手应对,探寻可持续发展新路径。
需求强劲:新兴经济体成增长引擎
报告预测,2025年全球电力需求预计增长3.3%,2026年将达3.7%,是同期能源总需求增速的两倍多。这一增长速度虽较2024年的4.4%有所放缓,但仍远高于2015至2023年2.6%的平均水平。总体而言,2026年全球用电量将超过29000太瓦时新高。
亚洲新兴经济体是全球电力需求增长的核心腹地——中国2026年需求增速预计达5.7%,印度达6.6%。其中,中国电力需求增长呈现“结构优化”特点——2025年上半年,服务业凭借电动汽车充电需求扩大、数据中心与5G网络扩容,实现7.1%的同比增长;新能源产品制造业增速更为亮眼,新能源汽车、太阳能电池同比分别增长36%、18%,直接带动相关领域用电攀升。
供应革命:可再生能源重构电力版图
全球电力供应端正经历“历史性替代”,可再生能源的主导地位愈发重要。
报告预测,根据天气趋势和经济发展情况,可再生能源最快2025年、最迟2026年将首次超越煤炭,成为全球最大电力来源,届时煤炭在总发电量中的占比将是百年以来首次降至33%以下。2024~2026年期间,太阳能光伏与风能在全球发电量中的总占比将从15%提升至近20%,十年间实现近5倍增长。
与此同时,全球核电产量预计将在2025年创下历史新高,并在2026年继续攀升。这主要受日本核反应堆的重启、美国和法国核电产量的强劲增长,以及中国、印度、韩国等国新增核电项目的推动。预计2025~2026年期间,全球核能发电量将以平均每年近2%的速度增长。
全球燃气发电也呈现稳步增长态势,2025年预计增长1.3%,2026年增速预计与2025年持平。其中,中东地区持续的“油转气”以及亚洲地区对燃气发电的需求增长是主要驱动因素。
相比之下,煤炭发电呈退坡趋势,预计2025年全球燃煤发电量将略微下降0.5%,2026年预计降幅将扩大至1.3%左右。
排放与电价:区域分化加剧系统压力
在“双碳”目标与能源结构转型的双重作用下,全球发电领域碳排放与电价呈现显著的“区域分化”特征,给电力系统运行与产业竞争力带来挑战。
排放方面,全球发电行业二氧化碳排放量2025年预计进入“平台期”,2026年将下降不足1%,首次开启“平台期后下行”通道。报告预测,中国因可再生能源大规模扩容,成为全球发电碳排放降幅最大的主要经济体。
电价方面,区域差距进一步拉大。2025年上半年,受全球天然气市场趋紧影响,欧盟、美国批发电价同比上涨30%~40%,日本上涨15%;而印度、澳大利亚因可再生能源快速扩容,电价同比下降5%~15%,形成“涨跌两极”的态势。以及,负电价现象在欧洲市场变得越来越普遍,如在德国、荷兰、西班牙负电价小时数占比达8%~9%,暴露出电网消纳可再生能源的能力不足。同时,欧盟能源密集型产业电价约为美国的2倍、中国的1.5倍,较2019年的差距显著扩大,严重削弱其产业国际竞争力。
挑战与出路:电网升级迫在眉睫
报告同时发出警示:当前电网基础设施已成为制约能源转型的“短板”,系统安全韧性面临严峻考验。2025年智利、西班牙因电网脆弱性引发的大规模停电事件,直接暴露了现有电力系统在应对可再生能源大规模接入、用电需求快速增长时的“消纳能力不足”与“稳定性欠缺”问题。
当前,随着电气化向经济各领域延伸,电力系统规模扩张与复杂度提升,保障安全可靠供电的重要性愈发凸显。报告明确,坚固的电网基础设施、稳定的能源供应链、多元化的灵活性资源(如储能、调峰电站)与技术稳定性解决方案,是构建电力安全体系的核心支柱。
针对这一挑战,报告提出各利益相关方急需更新电网技术规范、优化电力储备要求、完善监管体系,调整电力系统运营框架。
从需求激增到供应革命,从排放转型到电价分化,报告揭示的不仅是一组组数据变化,更是全球能源系统重构的深层逻辑。正如分析所言,未来十年能源转型的成败,取决于政策制定者能否在“需求增长、结构转型、安全韧性”三者间找到精准平衡点,而技术创新与政策协同形成的跨领域合力,将成为突破转型瓶颈、实现电力系统可持续升级的关键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