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资讯
(1)2025年8月4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印发《电力市场计量结算基本规则》
《规则》共6章56条,包含总则、总体要求、计量管理、结算管理、监督管理、附则。
第一章为总则,明确了制定依据;计量、结算、电费结算等相关定义;适用范围。
第二章为总体要求,一是阐述了计量结算基本原则,包括结算周期、结算时段、度量单位等;二是明确各市场成员权利与义务,包括市场经营主体、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电网企业等。
第三章为计量管理,一是规范了计量装置管理,包括市场经营主体、计量检测机构、电网企业等对安装、定期校核、安装位置及其他要求;二是规范了计量数据管理要求,包括对计量数据提供时间、数据内容等要求。
第四章为结算管理,一是结算准备,包括定义,结算基础数据内容,数据提交,签订零售合同及数据缺失等要求;二是结算依据编制与发布,包括结算方式,提交结算依据时间等;三是电费结算,包括电费账单提交,(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间、用户与电网企业间、售电公司与电网企业间等)电费收付具体要求;四是追退补和清算,包括相关定义,及过程规定等。
第五章为监督管理,规定了计量结算工作监督管理要求,包括争议调节,未按规定结算的处理依据。
第六章为附则,明确了实施时间、解释部门和有效期。
(2)2025年8月4日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发布2025年6月全国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现将2025年6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公布如下。
(3)2025年8月4日报道,我国电化学储能单站迈向“吉瓦时时代”
据央视新闻8月4日报道,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近日发布的《电化学储能行业发展报告2025》统计分析了2024年电化学储能的发展情况。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动交通与储能分会副秘书长马晓光介绍,截至2024年底我国累计投运电化学储能电站1473座,总装机规模达到62.13GW/141.37GWh。其中,2024年新增电站中百兆瓦级以上大型电站占比74.16%,新疆、内蒙古等地吉瓦时级电站陆续投运,这标志着电化学储能单站迈向“吉瓦时时代”。
(4)2025年8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的指导意见》
《意见》首先明确了总体目标时间表,即到2027年,支持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金融体系基本成熟,服务适配性有效增强。制造业企业有效信贷需求得到充分满足,制造业企业发行债券的户数和规模持续增长,股权融资水平显著提升。
《意见》同时提出了五方面18条具体路线图,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方面,支持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一是引导银行为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医疗装备、服务器、仪器仪表、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先进材料等制造业重点产业链技术和产品攻关提供中长期融资。二是实施“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开展“一月一链”投融资路演和“千帆百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培育,优化硬科技属性评价体系。发展创业投资二级市场基金,优化创业投资基金份额转让业务流程和定价机制,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与创业投资基金协同发展。三是引导金融机构运用贷款、债券、股权、保险等多样化工具,为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和重要配套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第二方面,支持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一是引导银行加大对传统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以及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融资支持力度。加强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数字化转型提供商的多元化金融支持。发挥融资租赁业务融资与融物的双重功能,支持企业生产设备数字化改造、智能装备和软件更新替代、绿色环保装备购置、安全应急装备应用等,推进制造业融资租赁债权资产证券化。二是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时空信息、商业航天、生物医药、网络和数据安全等新兴产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推动政府投资基金、国有企业基金、保险公司等长线资金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重点围绕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空间和未来健康等方向,加快布局未来产业。三是强化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多元化绿色金融工具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中的应用。加大对环保、节能、节水、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低碳等领域的投入,支持绿色工厂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四是支持加强对5G、工业互联网、数据和算力中心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贷款支持,积极运用融资租赁、不动产信托投资基金、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拓宽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推动银行建设数字化产业金融服务平台,围绕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加强场景聚合、生态对接、信息采集、数据验证、估值定价、产品创新等,实现结算、融资、现金管理等“一站式”金融服务。五是鼓励金融机构基于“数据信用”和“物的信用”,依托大数据和特定场景,为链上中小企业提供应收账款、存货、仓单和订单融资服务。
第三方面,支持产业合理布局和拓展发展空间,一是加强承接地政府部门对金融机构的公共数据信息共享,支持承接地分支机构基于转出企业生产经营、财务指标、市场地位和信用记录等历史数据,在转入企业落地起步阶段给予授信支持。二是推动大型银行依法合规与制造业领域国家级产业基金加强合作,为先进制造业集群、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高质量建设区域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加强企业上市培育辅导和专业服务。三是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便利统筹境内外资金划转和使用。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和外贸领域信贷投放。优化完善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业务。完善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负面清单,提升企业利用外资效率。
第四方面,加强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能力建设,一是银行要单列制造业信贷计划,在经济资本配置等方面加强资源保障,完善尽职免责和激励机制。支持银行构建适应新型工业化发展要求的授信评价模型,针对细分行业和企业成长阶段特点制定差异化授信政策和准入标准。二是推动银行、保险、证券、基金、融资担保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在防范交叉性金融风险、保障客户隐私的前提下,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合作。鼓励保险机构、银行理财子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在风险可控、商业自愿前提下,通过股权、债券、私募基金、融资租赁等形式,为先进制造业发展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支持。三是鼓励金融机构招收、引进具有先进制造业及相关科技领域专业背景的人才,打造复合型的金融管理和服务团队。
第五方面,加强金融政策和产业政策协同联动。
(5)2025年8月5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推进国家碳计量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首先明确总体目标,即到2030年,聚焦重点行业和领域,依托计量技术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中央企业等,建设一批国家碳计量中心,加强碳计量政策研究和科技创新,补齐碳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短板,强化碳计量检定和校准能力建设,制定一批碳计量技术规范,建立相对完善的碳计量量值传递溯源体系,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指导意见》同时提出了8项重点任务,主要包括:
一是加强行业碳计量相关政策研究和需求梳理,为市场监管部门研究制定碳计量相关政策措施提供支持。积极参与碳计量监督管理、碳计量审查等相关制度的制定,不断完善碳计量监督管理体系。
二是建立健全碳计量量传溯源体系,建立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通量探测激光雷达等碳相关计量标准装置,提升氮气中二氧化碳、空气中甲烷等标准物质研制能力,制修订碳计量相关计量技术规范,提升皮带秤、气体流量计、元素分析仪、工业分析仪、煤中全硫测定仪等行业通用或专用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能力。
三是开展碳计量方法学、碳排放连续在线监测、动态远程量值传递溯源、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区域综合能源利用、城市时空碳排放计量监测反演、重点行业和领域用能设施及系统碳排放计量测试、碳排放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等相关碳计量技术研究。推动碳计量核心器件、高精度碳测量仪器、新型智能碳计量仪器的研发和应用,建立行业重点碳计量仪器测试评价能力,提升碳计量仪器的质量水平。
四是搭建行业碳计量实测平台,完善低位发热量、水分、灰分、挥发分、碳含量、氢含量测定等化石能源计量实测能力。研究基于实测的碳排放因子获取方法,助力碳排放、碳核算、碳足迹数据质量提升。在行业内选取代表性企业进行碳排放实测,积累基于实测的背景数据库和排放因子,开展行业组织级碳排放直测法与核算法不确定度评定方法研究,为行业碳减排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撑。
五是开展碳计量检定校准、碳计量审查、碳计量诊断分析、碳计量体系完善、碳计量数据质量评价等技术服务,按照有关要求积极参与碳核查、碳足迹认证、碳监测等相关工作。搭建碳计量公共服务平台,共享碳计量法律法规、计量基准、计量标准、标准物质、计量技术规范等信息资源,为政府、行业、企业提供差异化、多样化、专业化的碳计量服务。
六是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碳计量数据采集、监测、分析和应用,推动能源计量与碳计量数据的有效衔接和综合利用,选取重点行业企业建立覆盖碳源和碳汇的完整碳计量体系。开展企业碳排放核算和产品碳足迹数据溯源性和不确定性评价。建设碳计量标准参考数据集,提升碳计量数字化能力和水平。
七是积极参与国际和区域组织的碳计量相关技术研究和计量比对,借鉴吸收国外先进的碳计量技术与管理经验,推动我国碳计量能力与国际接轨和互认。
八是加强对国家碳计量中心人才队伍的培训,提高碳计量审查、碳排放监测等计量专业能力,提升碳计量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整体水平。
(6)2025年8月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规定了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污染状况调查的内容、程序、方法和技术要求。其适用于指导对于存在或疑似存在环境污染的历史遗留矿山(区)内固体废物及其堆场污染状况开展的详细调查,不适用于含放射性的固体废物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主要章节设置包括: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工作程序、资料收集与分析、采样调查对象与范围确定、固体废物污染特征调查、污染物迁移途径调查、周边环境状况调查、调查结果分析、治理要求、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报告编制等,共 13 章,外加前言和附录两部分。
(7)2025年8月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修订版)》意见的函》
《指南(修订版)》是对2011年出台的《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的全面修订。
《指南(修订版)》共包括六章40节及相应附录的内容,分别为基本概念和总体要求;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和产品使用;农业活动;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废弃物处理。
(8)2025年8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发布《煤矿安全规程》
《煤矿安全规程》是对共包括六篇34章777条及附录。与上版相比新增56条,《煤矿安全规程》实质性修改353条。《煤矿安全规程》自1951年首次颁布以来,先后经历9次全面修订和6次部分修改。
《煤矿安全规程》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9)2025年8月6日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一批重要国家标准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一批重要国家标准,涉及市场流通、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等方面,本批标准发布后将在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助力绿色低碳、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在市场流通方面
发布电子商务、商品条码、知识管理等29项国家标准,助力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商品流通与贸易。发布物流托盘、物流园区统计、水产品冷链物流、集装箱公路中转站等9项物流国家标准,助力物流降本提质增效。发布企业信用数据项、信用档案、信息采集等3项国家标准,为提升经营主体信用监管效能、健全全国统一的信用监管规则提供支撑。
在节能环保方面
发布甲醛能耗、太阳能热水器能效、洗碗机能效水效等5项国家标准,促进节能降碳。发布水路旅客运输、道路车辆温室气体管理要求、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等13项国家标准,助力交通安全和绿色发展。发布家用电器数字化仿真试验、电坐便器便座抗菌除菌要求、房间空调器碳足迹等5项国家标准,推动家用电器产品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在安全生产方面
发布可燃粉尘工艺系统防爆技术规范、铝电解安全生产、铜及铜合金熔铸安全设计与生产、镁合金压铸安全生产规范4项国家标准,明确粉尘工艺系统涉及安全防爆技术要求,提升有色金属冶炼加工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更新升级泡沫灭火剂、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消防水枪等9项国家标准,助力提升消防产品性能和质量水平。发布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规则,规范消防安全检查行为,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外,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还发布了农业生产、高端装备、先进制造等方面的标准。
(10)2025年8月8日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化工园区规范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主要包括两方面工作,
一方面是持续做好化工园区规范化建设和认定管理,第一开展省级化工园区认定办法复核。有关化工园区认定管理机构于2025年8月15日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报送本地区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实施细则。二是严格化工园区认定管理。三是加快化工园区问题整改。有关省级化工园区认定管理机构要对化工园区认定、复核等环节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任务单、时间表和责任人,督促指导有关化工园区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依法依规停止办理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相关手续。
另一方面是开展化工园区评价及改造,第一开展分级评价。有关省级化工园区认定管理机构要组织已认定化工园区对照《化工园区竞争力评价导则》(HG/T 6312-2024)、《化工园区智慧化评价导则》(HG/T 6313-2024)(以下简称“两个导则”),开展竞争力、智慧化分级评价。二是推动改造提升。有关省级化工园区认定管理机构要组织竞争力三级、智慧化初始级化工园区诊断剖析短板弱项问题,于2025年底前制定专业化改造方案,督促指导有关化工园区对标改造、提级进步;支持竞争力二级、智慧化提升级化工园区在创新驱动、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智慧化转型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提升。
(11)2025年8月8日本周全国碳市场每周综合价格行情及成交信息数据出台
本周全国碳市场综合价格行情为:最高价72.68元/吨,最低价72.01元/吨,收盘价较上周五下跌0.47%。
本周挂牌协议交易成交量806,347吨,成交额59,144,988.10元;大宗协议交易成交量2,436,422吨,成交额166,694,500.15元;本周无单向竞价。
本周全国碳排放配额总成交量3,242,769吨,总成交额225,839,488.25元。
2025年1月1日至8月8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成交量54,054,578吨,成交额4,016,195,389.14元。
截至2025年8月8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684,323,242吨,累计成交额47,048,922,492.65元。
国际资讯
(12)2025年8月5日报道,全球电力需求持续强劲,能源转型节奏加快
据经济参考报8月5日报道,近来,多项国际机构报告和研究显示,全球电力需求仍将保持强劲增长。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可再生能源成本优势的显现,以及多种电力生产方式的发展,煤炭作为全球最大电力来源的状况有望得到改变,可再生来源电力生产方式将有助于减少对以化石燃料为基础的电力系统的依赖。
(13)2025年8月6日报道,欧盟启动《循环经济法》征求意见
艾科森环境技术消息,8月1日欧盟委员会在官网上发布征求《循环经济法》提供证据的公告,表示《循环经济法》将增强欧盟的经济安全和竞争力,同时促进更可持续的生产和循环经济商业模式以及脱碳。该法将促进“循环”产品、二次原材料和废弃物的自由流动。它还将增加高质量再生材料的供应,并刺激欧盟对这些材料的需求。其征求意见的时间2025 年 8 月 1 日 - 2025 年 11 月 6 日 (布鲁塞尔时间午夜)。
该法案将于 2026 年通过,旨在建立再生原材料单一市场,增加高质量再生材料的供应,并刺激欧盟对这些材料的需求。此次磋商还将使《循环经济法》与欧盟的主要举措相一致,例如《 竞争力指南》、《单一市场战略》、《钢铁和金属行动计划》 以及最近通过的相关立法的实施,例如《可持续产品生态设计条例》、《包装和包装废物条例》和《关键原材料法》。
一、《循环经济法》重点
1. 立法目标
建立一个统一、高效的欧盟二次原材料与废物市场,加快欧洲向循环经济的系统性转型,具体目标包括:减少对初级原材料(尤其是关键原材料)的依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解决当前欧盟成员国之间法规实施碎片化、市场壁垒问题;降低二次原材料成本、提升其质量与可信度;鼓励企业采用可再利用、可维修、可回收的产品设计。
2. 重点政策工具
文件提出两大主轴政策方向:一是聚焦电子废弃物(e-waste)针对增长最快的废物流(年增长2%);目标:提升回收率(当前低于40%),强化关键原材料(如稀土、锂、镍等)回收;可能修订相关指令,使其更加易于执行和统一化。
二是推动统一的废物与二次原材料单一市场,包括:“废转非废”标准改革(End-of-waste criteria);EPR责任制度改革(拓展、数字化、简化);强制性公共采购绿色标准(用以刺激市场对可循环产品的需求);消除市场壁垒与监管碎片化。
二、对中国企业的影响
1. 供应链合规要求升级
欧盟将逐步建立对所有进入其市场产品的“可回收性+可追溯性+可循环性”标准,具体影响包括:
欧盟客户(整车厂、品牌商)将逐步要求中国供应商提供二次材料比例、可回收率、生命周期信息等;
必须掌握“从产品设计—原料采购—加工制造—废弃处理”全链条数据(可对接DPP产品护照体系);
PCF(产品碳足迹)+ 材料循环信息双指标成为新合规门槛。
2. 再生材料出口受监管加强
出口到欧盟的再生塑料、再生金属、再生橡胶等若不符合“废转非废”标准,将面临禁入;
欧盟将统一“二次原材料”认证制度,这对中国回收企业出口构成挑战;
“再生料合规溯源+认证报告”成为进入门槛。
3. 参与欧盟循环经济项目机会有限
文件强调将优先支持本地投资、创造绿色就业,可能设置贸易壁垒或非关税技术壁垒(如数据格式、认证方式);
中国企业若不能适配其标准系统,可能被排除在欧盟绿色产业链外圈。
4. 电子产品回收与EPR责任风险上升
中国出口的电子设备(如电动工具、电动汽车、电子元件等)将被纳入更加严格的EPR体系;
可能需要在欧盟注册EPR责任代表,缴纳回收费用、提交年度回收报告;
类似现有德国电器法(ElektroG)和法国EPR制度的全面扩展。
(14)2025年8月6日俄罗斯计划到2035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65%至67%
根据8月6日签署并公布的一项法令,俄罗斯总统弗拉基米尔・普京下令俄罗斯政府到2035 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降至该国 1990 年水平的 65%-67%。
注:在 2020 年签署的一项法令中,俄罗斯承诺到 2030 年将排放量降至 1990 年水平的 70%